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诉安徽省凤台县酿酒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案 债权转让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淮民二初字第05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11月2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卢小峰 单位: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处置不良资产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核心问题,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全国有资产,处置不良资产,化解银行金融风险,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商业银行常将不良债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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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淮民二初字第055号。
2.案由:借款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
代表人:金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万标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梁伟,该办事处职员。
被告:安徽省凤台县酿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某,董事长。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陶春雨;代理审判员:岳文超侯伟
6.审结时间:200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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