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诉南通市苏中纺织有限公司债权转股权案 债权转股权
案由:
债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通中民二初字第13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03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杜开林 单位: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系一起因根据国家政策将“拨改贷”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所引发的债权转股权纠纷,因此对政策型债权转股权案件中如何判断股东资格生成、股东资格确认基准日、适格的被告等相关法律问题,有借鉴意义。
1.政策型债权转股权中股东资格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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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通中民二初字第139号。
2.案由:债权转股权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蒋卫忠江苏南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童旭江苏南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通市苏中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中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周东华江苏南通维多利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朱葛健;审判员:孙大华唐玉萍
6.审结时间:200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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