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诉沈某买卖合同案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揭西县棉湖镇法律服务所

文书字号:
揭西县人民法院(2005)棉民初字第16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08月0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陈玉娜 单位:
本案涉及瑕疵证据的法律问题。证据是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是正确适用法律的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有瑕疵,那么它的证明力如何?这里所说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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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揭西县人民法院(2005)棉民初字第167号。
2.案由:买卖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郑某,男,40岁,汉族,广东省潮州市人。
委托代理人:陈忠滨,揭西县棉湖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沈某,男,35岁,广东省揭西县人。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东省揭西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代理审判员:陈玉娜
6.审结时间:200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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