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米兰有限公司诉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等海运货物欺诈案 货物检验
案由:
海运欺诈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辽民四终字第13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12月1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刘栋 单位: 大连海事法院
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履行中,如果买卖双方对货物的检验发生争议,应当如何确定检验报告的效力?谁应当承担证明货物品质是否符合约定的举证责任?
关于冶金公司在装货港交付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均提供了一定的证据:冶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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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大连海事法院(2004)大海长商外初字第1号。
二审判决书: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辽民四终字第132号。
2.案由:海运欺诈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意大利米兰有限公司(Minermet SpA)(以下简称“米兰公司”)。
法定代表人:B。
委托代理人:刘旭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轮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货轮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姜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冶金进出口大连公司(以下简称“冶金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毛艳国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某,大连明远咨询有限公司职员。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大连海事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本玉;审判员:张沈刘栋。
二审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易敏;代理审判员:屈昕何宝岩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5年6月2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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