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案 基本险、附加险、责任免除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厦民终字第18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03月2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桦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车辆保险业随着车市的繁荣而迅猛发展的今天,车主为减少或避免风险,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充分保障,往往在投保各种车辆基本险的同时,还选择加保不同的附加险种,由此产生的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也随之增加。当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条款约定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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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5)思民初字第5333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厦民终字第185号判决书。
2.案由:保险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黄某,男,汉族,1961年2月2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黄昌榕、龚志飞,福建厦门成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简称保险公司),住所地厦门市厦禾路189号银行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张某,该分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陈卫东福建厦门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黄振源。
二审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桦;代理审判员:尤冰宁李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5年10月2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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