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非法拘禁案
案由:
绑架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2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04月27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杨洪 单位: 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以绑架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判后改变了公诉机关的定性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定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也有争论。那么,行为人顾某的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
绑架罪是以勒索财物或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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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法院(2007)永刑初字第29号判决书。
2.案由:绑架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友花。
被告人:顾某,男,生于1972年8月12日,云南省永德县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07年1月5日被刑事拘留,1月12日被执行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永德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洪;审判员:李正泉杨玉珠
6.审结时间: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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