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万梁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诉重庆市万州区宣利化工有限公司等借款案 合同无效诉讼时效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重庆升腾律师事务所

宣利化工

宣利化工

文书字号: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渝二中民终字第1071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8年10月1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刘健 单位: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无效合同所涉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较大的问题。在无效合同法律关系中,主要有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返还财产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三种请求权。在司法实务中,主要涉及两类诉讼时效问题:第一,上述请求权是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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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2007)万民初字第4174、4175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渝二中民终字第1071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借款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重庆市万州区万梁高速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万梁高速办公室)。
负责人:牟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潘祝重庆升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重庆市万州区宣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利化工)。
法定代表人:周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雷某,宣利化工职工。
委托代理人:熊某,宣利化工职工。
被告:重庆市葛洲坝易普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普力化工)。
法定代表人:宋某,董事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刚;审判员:胡明亮;人民陪审员:王彦力。
二审法院: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元琼;审判员:刘健;代理审判员:龙江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8年6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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