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伪造金融票证等案
案由: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2009)崇刑初字第20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09月1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罗鹏飞 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对于犯罪人黄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事实以及伪造存取款凭条的事实,审理中不存在异议。但对于伪造存取款凭条的行为是否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存在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银行结算凭证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存取款凭条属于广义上的结算...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2009)崇刑初字第208号。
2.案由:伪造金融票证、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王硕。
被告人:黄某,男,1976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黑龙江省大庆市,高中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08年11月7日被羁押,同年12月15日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晓宇;审判员:黄艳苗张立鹏
6.审结时间:2009年9月11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