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不服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答复案
案由:
工商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1)穗天法行初字第68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6月1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瞿栋 单位: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当前在全国各地,职业打假现象已不鲜见。打假人知假买假,以消费者的名义开展打假活动,其通过向商家索赔获取经济利益,而且在客观上惩治了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整体权益。据广州市工商部门统计,目前活跃在广州市场上的职业打假人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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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1)穗天法行初字第68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工商举报答复。
3.诉讼双方
原告:叶某,住浙江省文成县。
委托代理人:徐某,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
被告: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地:广州市天河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陈某、邓某,均系该局干部。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瞿栋;人民陪审员:张黛乔吴文涛
6.审结时间: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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