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信用卡诈骗案
案由:
信用卡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2011)溧刑二初字第21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12月02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周兰 单位: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起“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据《法学》杂志记载上海法院审理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2006年175件、2007年235件、2008年379件、2009年651件、2010年948件,此类案件数量年年急剧增长,而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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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2011)溧刑二初字第216号。
2.案由:信用卡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杨媛。
被告人:王某,男,1973年9月18日生,汉族,溧阳市人,小学文化,农民。1996年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9年6月29日因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2011年12月2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汤建国
6.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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