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诉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案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民终字第274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11月04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张春雷 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目前,建设工程领域管理较为混乱,存在着大量的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情形,且因实际施工人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相对弱势,缺乏风险意识,导致合同不完善甚至无书面合同,发生纠纷后对方否认其曾经施工而实际施工人举证不能导致无法索要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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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2010)翔民初字第810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民终字第2740号。
2.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黄某,男,1972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长寿区。
一审委托代理人:胡晓勇、简斯林福建厦门今朝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赵曦、陈姗姗福建衡兴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渝万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万州区王牌路398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总经理。
一审委托代理人:张旭东李少红厦门志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张旭东厦门志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厦门翔安新区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区公司”),住所地:厦门翔安区马巷镇郑坂东一里2号之一5楼。
法定代表人:李某,董事长。
一审委托代理人:庄雪青、徐磊明,系公司职员。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建国;审判员:陈魁伟;代理审判员:张春雷。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朝阳;代理审判员:洪德琨章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8月17日(经院长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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