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与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胜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案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易凯律师事务所

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民终字第23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1年09月0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谷绍勇 单位:
本案具有代表性:购房者部分交付房款并已经实际入住,但房屋产权尚未办理至购房者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所购房屋成为另案执行标的物,部分支付房款的购房者能否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维护其权益?由于按揭贷款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大量存在,同时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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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二中民初字第10431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1)高民终字第237号。
2.案由:执行异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孙某,女,1976年3月29日出生,汉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代理人:林峰北京市易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某,女,1987年6月17日出生,无业,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惠忠里A区220号楼。
法定代表人:周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某,男,1976年11月30日出生,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员工,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代理人:李某,女,1979年4月3日出生,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员工,住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
被告:北京胜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成寿寺路136号院7号楼102室。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崔智瑜;代理审判员:刘丽杰王金龙。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凯军;审判员:许雪梅;代理审判员:谷绍勇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9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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