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诉万某物权保护纠纷案 因转租要求解除合同的期限适用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再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民申字第2667号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12月1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王宁 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本案例讨论的争议焦点和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有:(1)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未经书面同意转租则解除合同,是否还适用《房屋租赁解释》关于6个月不异议不得解除的规定?(2)承租人多次转租,出租人在前转租行为发生后的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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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1)西民初字第820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终字第7108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再审裁定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民申字第2667号民事裁定书。
2.案由:物权保护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被申请人):何某,1985年生。
被告(上诉人,申请再审人):万某,女,1957年生。
委托代理人:李某,男,1983年生。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史静。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辛荣;代理审判员:崔光詹晖。
再审审查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闫洪升;代理审判员:田燕王宁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3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5月18日。
再审申请审结时间: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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