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黄某、杜某证券内幕交易责任案 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标准的认定
案由:
证券内幕交易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初字第2052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12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罗珊 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系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是我国证券法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处理的首例案件。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系证券侵权领域内的新类型案件,涉及众多股民的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潜在诉讼量大。我国2005年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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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初字第20524号。
2.案由:证券内幕交易责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男,1972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
委托代理人:张远忠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夏兢,女,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黄某,男,1969年5月9日出生,汉族,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委托代理人:李默北京市创世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付三中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杜某,女,1972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现住北京市朝阳区。
委托代理人:赵国华北京市铭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许敬斌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罗珊;审判员:种仁辉周岩
6.审结时间: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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