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雷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无权处分共有物合同及处分行为的效力判定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颖周律师事务所

北京××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00379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03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陈文文 单位: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夫妻一方处分夫妻共有房屋而导致的夫妻双方以及夫妻另一方与房屋买受人之间利益冲突的案件。夫妻一方的无权处分行为引发了不同主体的利益冲突,涉及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判断、房屋所有权的最终归属、出卖他人之物与无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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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2012)密民初字第4965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00379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张某,男,1959年出生,满族,无业,住北京市密云县。
委托代理人(二审):戴颖周北京颖周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雷某,女,1979年出生,汉族,北京XX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住北京市西城区。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王某,女,1973年出生,无业,住北京市朝阳区。
被告(上诉人):李某,男,1979年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西城区。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曹志勇;审判员:魏秀芬;人民陪审员:宋少英。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邢军;代理审判员:张清波洪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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