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等串通投标案
案由:
串通投标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浙江金凤凰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泗阳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诚盛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省余姚市陆埠镇五金塑料厂

文书字号: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宿中刑二终字第7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11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戴建军 单位: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挂牌出让过程中的竞买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投标,但串通竞买与串通投标具有相同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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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2013)宿城刑初字第80号。
二审裁定书: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宿中刑二终字第79号。
2.案由:串通投标案。
3.诉讼双方:
原公诉机关: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莉莉。
被告人(上诉人):章某,男,1964年6月22日生,汉族,中专文化,浙江金凤凰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住浙江省上虞市。2012年5月25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二审辩护人:徐耀国、竺培艺上海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单位:泗阳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泗阳县众兴镇人民路东侧(财富广场3幢217号)。
法定代表人:吴某。
诉讼代表人:徐某,男,汉族,1963年7月25日生,系该公司职工。
被告人:夏某,女,1969年12月4日生,汉族,高中文化,泗阳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兼副总经理,住江苏省建湖县。2012年5月28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陈某,男,1963年2月27日生,汉族,大学文化,江苏诚盛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浙江省余姚市。2012年5月5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吕某,男,1965年3月8日生,汉族,初中文化,浙江省余姚市陆埠镇五金塑料厂法定代表人,住浙江省余姚市。2012年5月5日因本案被取保候审。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夫宝;人民陪审员:高爱银吕德迎。
二审法院: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海峰;审判员:罗红兵;代理审判员:戴建军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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