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贝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吕伸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案 公司意志代表权争议
案由: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1702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3年12月1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吴京 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处理的重点主要在于对公司意志代表权的理解和处理:本案中由于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股东会选任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存在,谁能代表公司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本案的实质实为公司股东、高管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公司内部机制已无法解决,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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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3)西民初字第16293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二中民终字第17025号。
2.案由: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北京贝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瑞德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白某,该公司总经理助理。
被告(上诉人):吕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王雁冰。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钱丽红;代理审判员:刘佳吴京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2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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