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温县公安局行政侵权要求赔偿案
案由:
行政赔偿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2012)温行初字第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2年05月2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王韶卿 单位: 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本案主要涉及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2012)温行初字第2号判决书。
2.案由:行政侵权及赔偿。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男,汉族。
被告:温县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史某,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职某,该局干警。
委托代理人:赵某,该局干警。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玖霞;审判员:李长社;人民陪审员:王营
6.审结时间:2012年5月2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