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某等诉潼南县规划局、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强拆行政行为违法及附带提起行政赔偿案
文书字号: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渝一中法行赔终字第0037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1月0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景象 单位: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一是程序违法的强拆行为是否属于行政事实行为;二是违法建筑拆除过程中,损坏当事人合法购买的建材是否应当赔偿。
1.违反法定程序的强拆行为是否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在我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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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2013)潼法行赔初字第00006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渝一中法行赔终字第00370号判决书。
2.案由:强拆行政行为违法。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屈某等。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陈安定重庆兴潼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童世彬重庆兴潼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潼南县规划局,住所地:潼南县江北新城金佛大道68号。
法定代表人:曹某,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周某,该局纪检书记。
委托代理人(二审):周某1,该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董俊中重庆俊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潼南县江北新城。
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一审):龙某,该办事处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彭远嘉重庆中钦(潼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黄涛重庆中钦(潼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重庆市潼南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中奎;审判员:彭科生;人民陪审员:倪应敏。
二审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晓瑛;审判员:李雪莲;代理审判员:景象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9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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