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船务代理公司诉天津市康信科技有限公司网络系统工程承包合同案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刘晓霞律师事务所

天津船务代理公司办公室

同嘉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1999)塘经初字第47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12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刘淑芳 单位:
本案涉及两个主要问题:
1.什么是网络系统承包工程。网络系统承包工程可视为集加工承揽与技术开发于一体的工程,既有加工承揽性质,也有技术开发内容。其网络设备的供应、网络布线及实施,以及一些硬件的运用属加工承揽工程承包性质;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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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1999)塘经初字第470号。
2.案由:网络系统工程承包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天津船务代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卫东刘晓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宋某,天津市人,天津船务代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被告:天津市康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某,男,45岁,汉族,天津市人。
委托代理人:孙东捷同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刘淑芳
6.审结时间:199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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