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柳某等十一人诉广西国有立新农场柑橙经营权内部转让合同案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9)贺地经终字第2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10月1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程树林 单位:
本案的案由是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属于新类型案件。农业企业的岗位经营权转让,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可供适用,在履行这一转让关系过程中发生争执,产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这就为审判机关提出了一个新课题。而且本案的影响也十分重大,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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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1998)富经初字第262号。
二审判决书: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99)贺地经终字第20号。
2.案由:经营权内部转让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李某、蒋某、黄某、柳某、何某、唐某、黄某1、黄某2、唐某1、谢某、唐某2、顾某、黄某3等十三人。
代表人:黄某,男,1965年2月14日生,汉族,广西蒙山县人,工人。
代表人:柳某,男,1963年7月5日生,汉族,广西富川人,工人。
委托代理人:邓家乐广西三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广西国有立新农场(以下简称立新农场)。
法定代表人:高某,场长。
委托代理人:邓永忠富川瑶族自治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礼平;代理审判员:程树林李坚。
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路桂;代理审判员:武丽华;代理审判员:赵桂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9年4月27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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