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港尾镇格林村委会诉黄某果树承包合同案
案由: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1999)龙经初字第61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9年12月1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姚毅奇 单位:
纵观全案的合同签订、履行和纠纷过程,被告曾经以公开投标形式承包,期满再延期续包,虽未再公开招标(责任在原告),但经原告村委和支委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也体现一定程度上的民主和公开。合同约定的承包金虽略低于评估鉴定的承包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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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1999)龙经初字第616号。
2.案由:果树承包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龙海市港尾镇格林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苏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陈志鹏、卢福东,漳州泾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某,男,56岁,汉族,龙海市村民。
委托代理人:白宝聪漳州明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姚毅奇;审判员:蓝天福;代理审判员:陈国辉
6.审结时间:199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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