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承包权和索要果款纠纷案
案由:
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荣成市泊于镇屯侯家村

文书字号: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991)威法经上字第3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1年07月2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魏法 单位:
承包制度是在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生产经营方式,它适应中国现阶段的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体制的要求,对于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具有积极作用。所以,此类案件能否得到公正合理的裁判,既涉及到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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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991)威法经上字第35号。
2.案由:果园承包权和索要果款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侯某,男,32岁,农民,住址同上。
原告(被上诉人):邵某,男,29岁,农民,住址同上。
被告(上诉人):侯某1,男,37岁,荣成市村民。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郭洪卫。
二审法院: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焦宗尧;审判员:王兆全鲁孝圈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1年3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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