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材工业供销公司沙冲构件厂诉贵州省化工建设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1)经民上字第8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1年10月16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雷廷贵 单位:
我国的合同制度对维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满足劳动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凡是依法律规定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订立的合同,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受到法律保护。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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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1989)南法经字第116号;
二审判决书: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1)经民上字第84号;
2.案由: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贵阳市建材工业供销公司沙冲构件厂,地址:贵阳市沙冲南路。
法定代表人:彭某,厂长。
诉讼代理人:彭某1,业务员。
诉讼代理人:李某,技术员。
被告(上诉人):贵州省化工建设公司,地址:贵阳市马当区洛湾。
法定代表人:卓某,经理。
诉讼代理人:申某,审计员。
诉讼代理人:车某,审计员。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吴建国。
二审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宁德黔;代理审判员:李鸣马亚东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1年4月6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1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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