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罗某1绑架勒索案
案由:
绑架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1992)刑一上复字第69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2年09月1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文全 单位:
绑架勒索犯罪是旧中国曾经肆虐横行的一种严重犯罪。一些占山为王的土匪和黑社会中的帮派组织,为了谋取不义之财,常先瞄好目标,然后以暴力将人绑走,再向被绑架者的家属亲人勒索巨额财产。这种犯罪既严重侵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对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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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裁定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92)刑初字第87号。
二审裁定书一审判决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1992)刑一上复字第697号。
2.案由:罗某、罗某1绑架儿童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罗某,男,24岁,汉族,农民。
一、二审辩护人:姚波祥云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罗某1,男,25岁,汉族,农民。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许文英;审判员:陈家麟黄德春。
二审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梁子安;代理审判员:李凤朝周国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2年6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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