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集资诈骗案
案由:
合同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海南联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泰和律师事务所海南分所

海南博峰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海中法刑终字第5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08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韩晓波 单位:
本案是海南省建省以来最大的一起集资诈骗案。周某利用代养全蝎回收合同的手段变相集资诈骗,具有很大的欺骗性,致使众多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上当受骗,且被欺骗的集资者遍布海南省各县市,因而在海南省引起广泛关注。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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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02)新刑初字第152号
二审裁定书: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海中法刑终字第58号
2.案由:合同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林杏云、王生昌,代理检察员王宏斌。
被告人(上诉人):周某,男,1959年2月4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武汉市人,高中文化,原系海南联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2年1月22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高伟平江西泰和律师事务所海南分所律师
一、二审辩护人:李喆智海南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韩晓波;审判员李燕萍;代理审判员李红山
二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东;审判员杨雪东李必雄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2年7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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