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诉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案 关联企业关系的认定及其责任的承担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海中法民一终字第1086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8年04月1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傅海燕 单位: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皇冠酒店作为中国国内首批产权式酒店的示范,其开发商在完成对外售房后,并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等相关的手续,致使众多国内、香港及东南亚的海外华侨等购房人因购房合同的履行问题纷纷向海南省各级法院提起系列集团诉讼,引起了极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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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05)美民一初字第164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海中法民一终字第1086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王某,男,1960年6月1日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韩兰英钱金森山东省天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506室。
法定代表人:吴某,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海南皇冠假日滨海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16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某1,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上诉人):海南华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公司),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广场路1号。
法定代表人:钱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冯春萍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沈;审判员:傅海燕;人民陪审员:张美文。
二审法院: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熊鹤祥;审判员:李燕;代理审判员:梁琼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7年5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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