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祁某离婚案 离婚财产分割
案由:
离婚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9)果民一终字0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05月1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史来万 单位: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1.离婚纠纷案件同其他民事纠纷案件比较,有它的特殊性。离婚纠纷发生在婚姻家庭内部,事理说不清,亲戚参与多,伪证比例大,很难查清全部事实的来龙去脉,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很难及时处理。一、二审法院查清了此案的基本事实和基本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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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青海省玛沁县人民法院(2008)沁民初字第69号。
二审判决书: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9)果民一终字01号。
2.案由:离婚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张某,女,汉族,住青海省西宁市。
被告(被上诉人):祁某,男,藏族,住青海省。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与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青海省玛沁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审判员:索南措。
二审法院: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卓玛;审判员:史来万林红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8年12月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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