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不服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财产案
案由:
人身自由权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菏行终字第30号行政裁定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0年07月2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李胜力 单位: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中,被诉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刑事侦查行为,以及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行为是否是插手经济纠纷,插手经济纠纷的刑事侦查行为是否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案件审理的关键。
对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限制人身自由及扣押财产的行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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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2009)巨行初字第563号行政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菏行终字第30号行政裁定书。
2.案由:公安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财产。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黄某,男,1971年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巨野县。
委托代理人:李某,男,1971年出生,汉族,干部,住巨野县。
被告(上诉人):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住所地:广东省茂名市双山四路13号大院。
法定代表人:李某1,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某2,该局民警。
委托代理人:谭某,该局民警。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陶可生;审判员:刘成文时圣贤。
二审法院: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胜力;代理审判员:李娟芳庞宠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9年11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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