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诉颜某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案
案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1998)灯民初字第101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8年06月2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振荣 单位: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村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承包合同取得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它是反映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这种物权虽属限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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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1998)灯民初字第1019号。
2.案由: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袁某,男,38岁,汉族,灯塔市人,农民。
诉讼代理人:王绍纯辽阳为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颜某,男,41岁,汉族,灯塔市人,农民。
诉讼代理人:颜某1,农民。
诉讼代理人:李某,农民。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同山;审判员:陈平;代理审判员:薛景彦
6.审结时间:199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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