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某诉西峡县龙城律师事务所等赔偿案
案由:
继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南民终字第135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8年12月0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符建敏 单位:
本案是一起委托人诉被委托律师不尽责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主要争议是被委托律师在一般权限代理中是否尽到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责任,否则律师就应当承担由于不尽职责而造成委托人利益受损的责任。在薛某委托西峡县龙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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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1998)西民初字第120号。
二审判决书: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南民终字第1357号。
2.案由: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薛某,男,28岁,汉族,个体运输户,河南省西峡县人。
诉讼代理人(二审):张某,工人。
被告(被上诉人):西峡县龙城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郅某,主任。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杨子建,该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袁某,男,38岁,汉族,律师,河南省西峡县人。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员:审判员:谢军。
二审法院: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朱斌周;审判员:马邦东朱宜山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8年7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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