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等不服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收容教养行政强制措施案
案由:
行政强制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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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字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闽行终字第1—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8年12月3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林爱钦 单位:
1.收容教养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是否正确?
收容教养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在立案时出现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省监狱管理局作出收容教养决定是根据《刑法》第十四条(1997年《刑法》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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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三行初字第06—08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闽行终字第1—3号。
2.案由:不服监狱管理局行政强制措施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谢永健;审判员:韩涛;代理审判员:杨绍东。
二审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祝昌霖;代理审判员:林爱钦李晖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7年10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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