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凯威公司(Canway.Inc)诉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合资合同承担考察费案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4)吉经终字第24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4年12月0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冯彦彬 单位:
本案涉及三个问题:
1.涉外经济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本案是一起涉外经济合同案件。我国的经济合同,除国内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合同外,还包括涉外经济合同,这两类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的经济合同,共同构成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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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994)长经初字第26号。
二审判决书: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4)吉经终字第242号。
2.案由:合资协议考察费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凯威公司(Canway.Inc)。
法定代表人:刘某(Ji Ming Liu)。
委托代理人:丁某,该公司副总经理。
被告: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某,该公司副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某1,该公司法律顾问。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尹作明;代理审判员:谭忠武范为。
二审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永昶;代理审判员:刘连功林丽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4年6月14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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