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浙江省金华县傅村镇溪口水库招标投标押金案
案由:
串通投标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金中经终字第28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08月0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高耘 单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了更好地选择合同对方。往往在订立合同中引入竞争机制,以竞争方式来订立合同,招标就是常见的一种方式。所谓招标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采取招标通知或招标广告的形式,向不特定主体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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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浙江省金华县人民法院(2000)金经初字第624号。
二审判决书: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金中经终字第283号。
2.案由:招标投标押金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陈某,男,汉族,农民。
委托代理人(一审):杨振东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徐贵炉浙江万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蒋某,男,汉族,农民。
被告(上诉人):金华县傅村镇溪口水库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楼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方银鸽浙江迎鸽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浙江省金华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傅坚政。
二审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成功;审判员:王忠溪;代理审判员:金革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5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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