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世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世都同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确认转让注册商标行为无效案
案由:
假冒注册商标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京高知终字第7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2月1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仪军 单位: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公司高级职员侵害股东及公司权益的案件,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类似案件也常有发生,因此本案的审理对规范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民主管理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就本案审理而言,法院在判决中主要抓住两个焦点、分两个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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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0)京一中知初字第14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京高知终字第70号。
2.案由:确认转让注册商标行为无效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北京世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薛军福周缅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北京世都同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某,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郭家汉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建民北京市华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胡某,北京世都同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王林平北京市新世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宪忠;代理审判员:苏杭娄宇红。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辉;代理审判员:刘继祥胡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7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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