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诉四川中信旅行社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案
案由:
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公司法律部

公司法律部

成都市武侯区惠民法律事务所

成都市武侯区惠民法律事务所

文书字号: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成知初字第5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06月13日
法官解说
法官: 何岗 单位:
本案是随着我国面对“入世”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机制改革的深化和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越来越提高,而不断出现的典型的、新类型的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权相冲突和商标侵权案件,它发生在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相冲突中,具有独特性和一定的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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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成知初字第59号。
2.案由: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郭某,男,该公司法律部职员。
委托代理人:钱某,女,该公司法律部职员。
被告:四川中信旅行社(以下简称川信社)。
法定代表人:晏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佘勇,成都市武侯区惠民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刘小欧,成都市武侯区惠民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蒋剑鸣;理审判员:何岗;人民陪审员:王进
6.审结时间:200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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