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大通装潢家俬集团诉顺德市大地制漆有限公司等产品质量案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斗星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

顺德华润漆料集团有限公司

再兴律师事务所

民源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筑经初字第6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0月2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肖迎春 单位:
本案中,造成原告加工的家具出现表面油漆脱落、开裂、翻白现象等质量问题,究竟是被告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合格,还是其他油漆产品质量不合格,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因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所使用被告生产、销售的油漆产品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必...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筑经初字第62号。
2.案由:产品质量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贵阳大通装潢家俬集团。
法定代表人:付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郑锡国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马某,贵州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教师。
被告:顺德市大地制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被告)。
法定代表人:李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方某,顺德华润漆料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丁涌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贵州隆程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二被告)。
法定代表人:康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小平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红娅;代理审判员:肖迎春朱小龙
6.审结时间:2000年10月26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