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诉太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年检行为侵权案
案由:
工商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苏中行终字第6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10月3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耿永贵 单位:
本案是一起应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要求,太仓工商局出具的一份“年检情况说明”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该案涉及太仓工商局所做的“年检情况说明”行为的性质是一般的证明行为,还是依照职权所做的行政管理行为;出具的“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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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2000)太行初字第4号。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苏中行终字第60号。
2.案由:诉工商年检情况说明侵权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苏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谢菁苏州正文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毛勤勇苏州开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苏州市太仓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殷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田某,该局科员。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杨祖德苏州德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其南;审判员:王国海韩传寿。
二审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耿永贵;审判员:丁惠良梁春元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8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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