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案由:
假冒注册商标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中山市东升镇益康食品饮料厂

中山市泰力律师事务所

东升镇益康食品饮料厂

中山市海天律师事务所

东升镇益康食品饮料厂

文书字号: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中中刑终字第7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09月2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胡佑亮 单位:
在本案中,正确定性的关键在于合理把握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之间的关系。
1.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区别和联系。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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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2000)中刑初字第345号。
二审裁定书: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中中刑终字第79号。
2.案由:周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东省中山市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叶红。
被告人(上诉人):周某,男,1971年3月9日出生,广东省中山市人,汉族,原系中山市东升镇益康食品饮料厂负责人。因本案于2000年1月14日被逮捕。
辩护人:梁煜明中山市泰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甘某,男,1972年3月11日出生,广西贵港市人,汉族,东升镇益康食品饮料厂合伙人。因本案于2000年1月14日被逮捕。
辩护人:官丽群中山市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黄某,男,1950年4月21日出生,广东省中山市人,汉族,东升镇益康食品饮料厂合伙人。因本案于2000年1月14日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温文凯;审判员:潭淑佳;代理审判员:李振毅。
二审法院: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崔燕;代理审判员:杨戈黄柏瑞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7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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