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某受贿案 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程序
案由:
单位受贿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复核审
代理律所: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0)刑复字第21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09月0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阎颖 单位:
成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因犯罪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最高职位的领导人。此案的一审、二审及死刑复核程序均严格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指控,当庭出示了大量的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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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0)一中刑初字第1484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高刑终字第434号。
复核审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0)刑复字第214号。
2.案由:成某受贿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方工、刘晓燕、王伟。
被告人(上诉人):成某,男,66岁(1933年11月13日出生),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大学文化,原系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曾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副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辩护人:张建中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金海,广西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子荣;审判员:陆伟敏胡万德。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明;审判员:谭京生李岩。
复核审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家琛;审判员:任卫华高贵君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7月3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8月22日。
复核审审结时间:200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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