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某等赌博案
案由:
赌博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海南钻石国际俱乐部

海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

海南钻石国际俱乐部

文书字号:
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1995)振刑初字第19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5年12月1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彦 单位:
本案中的海南钻石国际俱乐部在“有奖娱乐”合法外衣的掩护下,为谋取暴利,进行聚众赌博,作为该俱乐部法人代表的管某和后勤负责人曾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司法机关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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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1995)振刑初字第196号。
2.案由:管某、曾某赌博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许波、陈煦。
被告人:管某,男,48岁,汉族,湖南省常德市人,原系海南钻石国际俱乐部负责人。1995年1月15日因本案被收审,同年3月3日被逮捕。
辩护人:孙薇海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曾某,男,39岁,汉族,湖南省益阳市人,原系海南钻石国际俱乐部后勤负责人。1995年1月15日因本案被收审,同年3月3日被逮捕。
被告人曾某未委托辩护人,自己行使辩护权。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海南省海口市振东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苏佑深;人民陪审员:柯秉刚彭杰铭
6.审结时间:199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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