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等诉广州市新世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无效期货合同案
案由:
合同案例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郴经初字第5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5年09月1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虹 单位:
本案是无效期货合同纠纷,处理本案的关键是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
1.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
本案的被告新世界公司与原告签订的客户开户合约书明确了合约所称商品是指国际期货市场确认的交易品种,包括金融期货。而新世界公司在国家工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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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郴经初字第51号。
2.案由:无效期货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谢某,男,38岁,汉族,住郴州市。
原告:王某,男,32岁,汉族,住广州军区。
原告:肖某,男,48岁,汉族,住郴州市。
原告:喻某,男,27岁,汉族,住郴州南开制药厂。
原告:郭某,男,36岁,汉族,住郴州市。
原告:陈某,男,31岁,汉族,住郴州市。
原告:龙某,男,43岁,汉族,住郴州市。
被告:广州市新世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新世界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洪广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郴州华泰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公司)。
代表人:张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欧阳衡琦郴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许建红;审判员:乐东生;代理审判员:李虹
6.审结时间:199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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