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某请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案
案由:
行政赔偿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6)一中行终字第2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6年05月07日
法官解说
法官: 王燕 单位:
本案有两个问题值得分析。
1.对被告的行为性质的分析与评价。
一段时期以来,街道办事处参与查处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设的事例频频见诸报端,对这种行为如何评价,是处理本案的核心问题。
依法行政是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行为时必...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1996)海行初字第2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6)一中行终字第23号。
2.案由:请求行政赔偿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牛某,男,28岁,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上诉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八里庄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36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主任。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林某,男,该办事处副主任。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燕;人民陪审员:施燕涛陆友才。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景文;代理审判员:吴月李正旺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6年3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6年5月7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