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1996)浦法刑初字第2号。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初级检察院,检察长董乃平、代理检察员肖介清。
被告人:许某,男,52岁,汉族,广东省南海市人,海南省长达贸易有限公司经理。1995年11月3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钟琦,广东省证券律师事务所律师。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贾沛;审判员:熊万林、杨春志。
(二)诉辩主张
1.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初级检察院指控称
1994年10月7日,被告人许某以洋浦长达贸易有限公司名义向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征管局领购了一本共25份的百万位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被告人许某一次性地在这些发票上盖上洋浦长达贸易有限公司的公章。1994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许某应邹某和唐某的要求,将其中1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了唐某,从中获取赃款共计人民币63.3万元。被告人许某为牟取暴利,肆意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三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为严肃国法,维护国家新的税收制度不受破坏,特对被告人许某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2.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被告人许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认可,但辩称已退回赃款14.5万元和汽车一辆,希望从轻处罚。其辩护人基于同样的理由要求法庭减轻处罚。
(三)事实和证据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4年7月,被告人许某以海南长富船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某的名义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商服务管理中心注册成立了洋浦长达贸易有限公司。同年10月7日,被告人许某以该公司名义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征管局领取了一本四联百万位数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5份,并在该25张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盖上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同年10月至11月间,被告人许某将其中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三次交给深圳市南洋摄影器材公司副经理邹某,邹又分别将其中的6份交给上海展航实业公司经理何某,5份交给上海喜马拉雅国际有限公司经理郝某。何某枝付给被告人许某该发票款人民币35万元。此期间,被告人许某又将盖有洋浦长达贸易有限公司公章的8份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深圳市南方工贸有限公司业务员唐某,唐某分五次给被告人许某发票款人民币27万元。被告人许某共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由邹某经手13份,唐某经手12份,共得赃款62万元。案发后,追回赃款14.5万元及赃车(八闽牌吉普车)一辆。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被告人许某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征管局领取百万位数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本(25份)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王某的证言。
2.西藏国家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的证明材料及证人史某的证言。
3.珠江摩托工业有限公司的证明材料及何某1的证言。
4.证人黄某、邓某的证言。
5.同案犯唐某、邹某的供述。
6.依法查证的被告人许某出售的25张增值税发票的去向。
7.被告人许某退缴的违法所得14.5万元。
8.缴获的赃车八闽牌吉普车一辆。
9.被告人许某的供述。
(四)判案理由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以营利为目的,违反税收法规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巨大,获得巨额赃款,破坏了我国的税收制度,其行为触犯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三条之规定,已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应予处罚。
(五)定案结论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1.许某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2.追缴的赃款14.5万元和八闽牌吉普车1辆,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六)解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只有税务机关才有权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只收取工本费。且只有具备法定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才能按法定的数量和程序购买,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购买。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供自己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出售。如果没有使用或有剩余,应如数交回税务机关或到税务机关以旧换新。本案许某出于非法营利的目的,将从税务机关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高价出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行为人许某虽然在出售增值税发票前,在发票上盖上了其公司的公章,但只是为了出售上的方便,并不知道购买者是用于倒卖,或是其自己虚开,所以对购买者的虚开行为没有共同的故意,故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共犯,而是构成一个独立犯罪。
(贾沛 曾广东)
案例来源: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1997年刑事审判案例卷》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第224 - 22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