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等诉曾某等房屋确权案
案由:
房地产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泸民终字第2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6年05月1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白联洲 单位:
本案是代管房屋经土地改革后产权归属纠纷,争议的焦点在于代管房屋的产权是否发生变动转移。解决这类纠纷,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确认房屋的初始权利状态和权利变动原因,是解决纠纷的关键。
本案讼争房屋,原为罗某1所有,后因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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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1989)叙民初字第554号。
二审判决书: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泸民终字第29号。
2.案由:房屋确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王某,男,76岁,汉族,农民,住四川省纳溪县。
诉讼代理人(一审):王某1,男,45岁,汉族,农民,住四川省纳溪县。
原告(被上诉人):牟某,女,65岁,汉族,居民,住四川省叙永县。
诉讼代理人(一审):杨某,男,44岁,汉族,干部,住四川省叙永县。
诉讼代理人(一审):向能治四川省叙永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男,41岁,汉族,工人,住四川省叙永县。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1,男,34岁,汉族,工人,住四川省叙永县。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2,女,31岁,汉族,工人,住四川省叙永县。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3,女,29岁,汉族,工人,住四川省叙永县。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4,女,27岁,汉族,居民,住四川省叙永县。
被告(上诉人):曾某,女,71岁,汉族,退休工人,住四川省叙永县。
被告(上诉人):王某2,男,51岁,汉族,工人,住四川省叙永县。
被告(上诉人):魏某,女,46岁,汉族,工人,住四川省叙永县。
诉讼代理人(一审):雷其武四川省叙永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王某3,女,78岁,汉族,居民,住四川省叙永县。
诉讼代理人(一审):罗某,男,35岁,汉族,干部,住四川省叙永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志宏;人民陪审员:李习云田安娴。
二审法院: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唐大智;审判员:曾镒筠严绍兴
5.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5年11月9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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