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北果品种植有限责任公司诉夏某、内蒙古神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产品责任案 产品责任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青天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明华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双青种籽店

内蒙古神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青天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明华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二中民初字845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12月2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安金宝 单位:
此案涉及的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消费者的告知义务。究竟什么是告知义务,告知义务又有那些表现和特征呢?告知义务是附随义务的一种,是指债务人在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应及时告知有关债权人利益的重要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种:(1)使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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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2002)顺民初字第2563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二中民初字8459号。
2.案由:产品责任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北京中北果品种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果品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张家务村东。
法定代表人:阎某,经理。
诉讼代理人(一审):田广里王军北京市青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二审):李某,该公司副经理。
被告(上诉人):内蒙古神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威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306号。
法定代表人:张某,经理。
诉讼代理人(二审):杨可青陈剑锋北京市明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夏某,男,1957年1月29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双青种籽店业主。
诉讼代理人:张某,内蒙古神威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佟玉坤。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邢颖;代理审判员:刘琨佘卫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2年7月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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