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局停止医师执业活动处理决定案
案由: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龙岩市新罗区小池卫生院

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局

文书字号: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2002)龙新行初字第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03月1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李春莲 单位:
本案焦点在于:(1)被告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局对原告陈某所作的停止医师执业活动一年的处理决定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分。(2)被告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局作出的(2001)168号处理决定所要遵循的程序是否合法。
1.被告龙岩市新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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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2002)龙新行初字第2号。
2.案由:不服停止医师执业活动处理决定案。
3.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男,1948年11月17日出生,汉族,龙岩市新罗区小池卫生院医师。
被告: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局。
法定代表人:张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黄某,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局干部。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毅坚;审判员:张伟健;代理审判员:陈定华
6.审结时间:200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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