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间谍案
案由:
间谍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闽刑终字第1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7年12月1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王绮 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对外交往不断扩大的同时,也为境内外间谍组织活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条件,间谍犯罪严重危害了国家的利益与安全。因此,间谍罪作为古老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历来受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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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厦刑初字第149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闽刑终字第14号。
2.案由:周某间谍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陈成武、吴捷。
被告人(上诉人):周某,化名周某1,1963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河南省郑州市人,大学文化程度,商人,住台湾省台北市。1996年4月2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李长江厦门自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李石清江鹰福州协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许庆林;代理审判员:邱一帆王绮。
二审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建安;代理审判员:王光生郑阿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1996年11月7日。
二审审结时间:1997年12月16日(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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