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等抢劫案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县新和华侨农场

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

北京首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

北京医院药剂科

中凯律师事务所

北塞莱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

北京首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

中凯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996)高刑终字第90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7年03月2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高绍安 单位:
郭某等抢劫银行案是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持枪抢劫案。自1995年12月13日鹿某1首次持枪抢劫北京市亚运村红星城市信用社,到1996年8月27日鹿某1、郭某共同抢劫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滨河路支行,再到1996年9月10日郭某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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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6)一中刑初字第3045号。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996)高刑终字第905号。
2.案由:郭某等持枪抢劫银行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员周晓燕、代理检察员宋炳生。
被告人:郭某,男,32岁,汉族,北京市人,无业。1989年12月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于1996年9月12日被逮捕。
辩护人:刘子玉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农某,男,29岁,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县新和华侨农场工人。因非法买卖枪支、弹药,于1996年11月1日被逮捕。
辩护人:薛荫棠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男,25岁,汉族,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无业。因非法买卖枪支、弹药,于1996年11月1日被逮捕。
辩护人:张守森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蔺某,男,26岁,汉族,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无业。因非法买卖枪支、弹药,于1996年11月1日被逮捕。
辩护人:季学全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黄某,男,33岁,汉族,湖南省宜章县人,北京首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司机。因抢劫、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窝藏,于1996年11月1日被逮捕。
辩护人:孙铁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1,女,25岁,汉族,辽宁省庄河县人,北京医院药剂科药士。因窝藏、窝赃,于1996年11月1日被逮捕。
辩护人:张有为刘鸣鸣中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鹿某,男,30岁,汉族,河北省博县人,北塞莱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因窝藏、窝赃,于1996年11月1日被逮捕。
辩护人:郝惠珍北京市天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赵某,男,34岁,汉族,北京市人,北京首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司机。因窝藏,于1996年11月8日被逮捕。
辩护人:孙东清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复核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许靖;代理审判员:柏军郭树明。
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卢小楠;审判员:张起;代理审判员:国立民
6.结案时间
一审结案时间:1996年12月19日。
二审结案时间:199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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