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诉黄某案 亲子鉴定
案由:
离婚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2001)安民初字第49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11月2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溪洪 单位:
本案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但该案的处理特别是在对双方意见严重分歧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双胞胎的抚育处理上,却是得当有益的。
亲子鉴定问题,我国的《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均未涉及,2001年颁布的新《婚姻法》也未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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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调解书字号: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2001)安某初字第496号。
2.案由:离婚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吴某,男,33岁,汉族,安溪县人,驾驶员。
诉讼代理人:钟志强安溪县联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某,女,35岁,汉族,安溪县人,农民。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谢祥明;代理审判员:梁文农庄志强
6.审结时间:2001年11月27日(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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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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